一、答辩时间:2023年5月19日9:30
二、答辩形式:现场答辩
三、答辩地点:实训楼1号楼203会议室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赵彦英 | 教授 | 浙江理工大学 | 主席 |
2 | 薛佳丹 | 副教授 | 浙江理工大学 | 成员 |
3 | 王惠钢 | 教授 | 浙江师范大学 | 成员 |
4 | 俞盛锐 | 副研究员 | 浙江师范大学 | 成员 |
5 | 简继文 | 副研究员 | 浙江师范大学 | 成员 |
6 | 谢斌斌 | 副研究员 | 浙江师范大学 | 成员 |
7 | 陈芳 | 硕士 | 浙江师范大学 | 秘书 |
五、答辩联络人:陈芳
六、参加答辩研究生:
序号 | 姓名 | 导师 | 学位论文题目 |
1 | 李铮 | 俞盛锐 | 羰基硫分子的21Σ+态光解动力学研究 |
2 | 李丹阳 | 简继文 | 碳原子和硅原子与苯分子反应的低温基质隔离红外光谱研究 |
3 | 贾培科 | 谢斌斌 | 硝基酚类化合物的光物理和光化学过程研究 |
4 | 王可欣 | 谢斌斌 | 螺噁嗪及其衍生物的激发态弛豫机理研究 |
5 | 张兆雪 | 俞盛锐 | NO2分子的紫外光解动力学研究 |
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
(二)指导教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答辩人、学位论文题目、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撰写论文等情况,并宣读本人对论文的评语;
(三)学位申请人针对盲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所做的修改进行说明,并对论文的内容、方案、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报告,陈述时间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四)答辩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作答,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五)答辩委员会成员独立对研究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并给出“通过答辩”或“不通过答辩”的意见。
(六)所有申请人完成答辩后休会。答辩秘书汇总答辩评分表的表决结果,全体委员2/3(含)以上同意视为通过答辩,否则为不通过。答辩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形成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主席和委员签字;
(七)推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选比例不超过学位申请人数的10%,比例不足1篇按1篇计。
(八)答辩委员会应对存在风险论文的进行重点审议,形成审议具体意见。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存在风险论文:
(1)经过复审后通过的论文;
(2)盲审平均成绩低于75分的论文;
(3)答辩未全票通过的论文;
(4)盲审专家对论文选题与学科(或研究方向)相关性提出过质疑的论文。
(九)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十)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十一)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决议将编入学位论文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