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师研字〔2012〕3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研究生先进班级。
三、申请条件
参照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师研字〔2012〕31号)。
四、名额分配
项目 | 名额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0 |
优秀研究生 | 2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1 |
学术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优秀奖 | 4 |
先进班级 | 1 |
五、评选程序
1.个人(集体)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集体)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申报竞评奖项。
2.学院初评、公示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学院(研究机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需公示5个工作日。纸质表提交至院办211,电子表发送邮箱zy9410@zjnu.edu.cn。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于11月10日前完成审查,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予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相关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荣誉称号登记表》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行政北楼425。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机构)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可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专业平衡,宁缺勿滥。
2.各荣誉称号所用科研成果或荣誉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
原文链接:http://yjsb.zjnu.edu.cn/2023/1016/c4743a449190/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