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内的我校中国籍全日制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
二、测评内容
1.个人学年小结。研究生进行个人学年小结,填写好《研究生学年小结表》(纸质)交至班级班长,班长确认班级同学材料无误后于9月20日(周五)前送至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会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结果填入《研究生学年小结表》,签字盖章后存入研究生本人档案。
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按照优秀占40%、良好占50%、合格与不合格占10%的比例记等级。(若遇特殊情况可向学院办公室申请作细微调整,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意见做出回复。)
2.综合素质测评。请2022级、2023级研究生按照《杭州高等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稿)》填写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同时将所有的加减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成PDF格式文件及纸质材料,并与测评结果汇总表一同提交至所在班级班长。班长应仔细核查证明材料无误后,形成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电子)并于9月20日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并附所有证明材料(纸质+电子)。
3.学院评审公示。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并于9月25日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4.各类成果和奖惩有效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刊、著作定级按成果取得当年学校文科类和理工科类期刊定级及著作定级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5.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6.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王老师 0571-82257670。
附件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https://yjsb.zjnu.edu.cn/2024/0722/c4743a473091/page.htm
附件三:浙师科研字〔2021〕16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五:研究生学年小结表.doc
附件七:2022级志愿时长.xlsx
附件八:2023级志愿时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