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杭州高等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09-16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研究生评优评奖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内的我校中国籍全日制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

二、测评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评。2023级、2024级研究生按照《杭州高等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稿)》填写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同时将所有的加减分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成PDF格式文件,与测评结果汇总表一同提交至所在班级班长。班长应仔细核查证明材料无误后形成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5日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并附所有电子版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公示。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并于9月26日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


4.各类成果和奖惩有效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刊、著作定级按成果取得当年学校文科类和理工科类期刊定级及著作定级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5.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6.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王老师 0571-82257670。


附件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杭州高等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稿).pdf

附件三:浙师科研字〔2021〕16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定级标准(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四: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