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已核实各班级汇总的加减分情况,现将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本次加分时限为2024-2025学年,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8日—9月30日,如有异议,可据实向院办反馈。电话:0571-82257670。
附件:
23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xls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已核实各班级汇总的加减分情况,现将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本次加分时限为2024-2025学年,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8日—9月30日,如有异议,可据实向院办反馈。电话:0571-8225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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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xls